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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鲟龙通过美国FDA官方检查

2017年10月31日

     2017年10月20日衢州鲟龙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食品掺假和评估部/执行处/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,项目分析员Tiffany M Hart –A电子签名文件,确认衢州鲟龙已经完成美国FDA对公司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,决定按照21CFR20.64(d)(3)“关闭”检查。至此衢州鲟龙通过美国FDA官方对公司的检查。

   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是依据美国国务院颁布的《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(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)》,于2017年7月31-8月1日派调查员Karl Hezel对衢州鲟龙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,并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。这次衢州鲟龙通过FDA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查,证明衢州鲟龙加工厂的生产加工及HACCP管理相关活动能严格遵守美国食品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以及美国联邦法规第21号相关法律规定。